物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委公司比选公告一、项目概况 (一)采购单位: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(二)项目名称:物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委项目 (三)项目预算:3800~4500元/人/月 (四)项目内容: 1.当采购单位有物业管理服务需求时,供应商负责招聘、派驻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单位,由采购单位分配具体工作任务。包括但不限于商场收银、物业安保、环卫保洁、工程维修、招商促销等工作,实际岗位、工资待遇以用人单位提供的为准。用人单位以项目承接实际情况为准。 2.供应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劳动法》等规定履行用人单位职责和义务。与被派驻劳动者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、建立劳动关系。 3.供应商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驻劳动者工资报酬并据实申报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,个人承担部份由供应商从派驻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。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发放派驻劳动者的工资,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进行拖欠和克扣。 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 (一)依法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合法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,以经营劳务外包、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服务为主体的劳务外包公司,符合各项法律、法规等相关规定和要求。 (二)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。 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 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比选公正性的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。 三、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(一)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; (二)提供承诺函(附件1); (三)提供报名表(附件2); (四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2024年8月17日18:00前将上述材料(加盖公章)扫描后发送至邮箱mzgczp@163.com。 四、比选时间及要求 (一)比选时间:2024年8月20日15:30 (二)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明细(附件3)中所列的材料及报价单(附件4)交至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。 备注: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后密封递交,否则视为无效。 五、其他事项 (一)报名供应商在三家及以上开展比选工作,请以电话通知为准; (二)比选以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; (三)比选结果在比选结束后当场公告。
附件:1.承诺函 2.报名表 3.项目要求明细 4.报价单 (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李女士,137004563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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